克拉瑪依市關于進一步支持油氣現貨交易業務的 措施(試行)實施細則
為充分發揮新疆中亞商品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油氣交易平臺產業聚集作用,推動我市升級轉型,提升經濟發展質量,根據《克拉瑪依市關于進一步支持油氣現貨交易業務的措施(試行)》(下稱“措施”)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獎勵對象
自措施實施之日后在克拉瑪依完成落戶登記、擁有合格行業資質且成為交易中心會員的獨立法人及交易平臺。
二、證照辦理
對于意向落地克拉瑪依且成為交易中心會員的企業,需要辦理相關證照的,在資料真實完備的基礎上,相關部門將給予優先審批。(詳見附件一)
三、獎勵企業認證
符合獎勵條件的企業,在向交易中心提出享受優惠政策申請后,由交易中心出具相關認證材料,并在交易中心官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詳見附件二)
四、資金來源及獎勵標準
支持資金來源為會員單位在交易中心開展現貨交易所形成的克拉瑪依當地財政貢獻,按照會員單位在交易中心的現貨年交易額分檔次按照不同比例進行支持。具體標準如下:

五、兌現程序
(一)會員單位每月20日前,將當月增值稅、附加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的繳納明細表(明細表加蓋公章)以及繳稅憑證(銀行回單復印件)提交至交易中心。作用:會員單位提供稅款繳納明細表以便交易中心與稅務局核對稅款繳納情況。

(二)交易中心財務部根據各會員單位每月提交的繳稅明細建立匯總繳稅臺賬,每月30日前,財務部與稅政科核對各會員單位當月稅款繳納情況,核對無誤后,由稅政科在匯總清單蓋章確認。

(三)每年7月,交易中心根據會員單位上半年度交易量及實際繳稅額確認獎勵金額;次年1月,根據會員單位上年度全年交易額及實際繳稅額確認全年獎勵金額(獎勵金額最終以全年交易額為基礎計算,全年獎勵金額-上半年獎勵金額=下半年獎勵金額),經市財政局核準無誤后向各區財政局下達資金撥付通知,由各區財政局在15個工作日內將支持資金一次性統一撥付至交易中心開設的財政支持資金專戶。
(四)每年1月和7月交易中心根據市場部提供的交易中心半年度交易額,按其萬分之一向市財政局申請財政支持。
(五)交易中心在收到財政獎勵資金后,10個工作日內向會員企業支付獎勵資金。
附件一:相關證照辦理所需資料
附件二:優惠政策獎勵申請表
附件一:
相關證照辦理所需資料
一、營業執照及印章
(一)材料準備
1.企業需先提供企業經營范圍及10個以上備用名稱;
2.股東身份證明(法人股東需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自然人股東需提供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法人、董事、監事、經理、財務人員身份證掃描件;
(以上資料所涉及的掃描件格式均為JPG格式)
(二)辦理時效
材料備齊后,在名稱不重名的情況下,3個工作日可完成證照及印章辦理;
二、危化品經營許可證
(一)材料準備
1.經營人員及管理人員安全員證掃描件(管理人員至少1人,經營人員至少2人)
2.營業執照掃描件
(二)時效
材料備齊后,15個工作日可完成證照辦理。
三、協助辦理及代理費用明細
為進一步完善交易中心會員服務機制,更好的服務入駐企業,交易中心提供工商、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等證照協辦服務,同時聯合本地稅務記賬機構及律師事務所,提供稅票監管代開、納稅申報及法律訴訟等相關服務,在為落戶企業異地經營提供安全保障;
(一)工商協辦

(二)財務代理

附件二:

